2021年鞋类三包法退货规定细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鞋类经营者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鞋类商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境内从事鞋类商品的经营者,所出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按照本办法承担“三包”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四条 本办法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本办法鼓励销售者与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三包”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