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晚,汇金股份(***)(300368)公告2024年3月14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至此,汇金股份的虚***陈述违法证据已初步清晰,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已具备***基础。(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汇金股份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

汇金股份(300368)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司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682.6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0.04%。

汇金股份(300368)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已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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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按已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供应链业务模块组合、智能制造业务模块及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模块组合三类。

  2021年末,汇金股份子公司深圳市汇金天源技术有限公司对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63亿元,对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86万元。公司在未获取充分证据,且未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下,新设“数据中心项目”组合,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部按照5%的比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补提上述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841.86万元,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841.8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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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

  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实施留置的《留置通知书》。2023年6月,汇金股份主动向我局供述郭俊凯被留置情况,并于6月15日在《关于深圳证券***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该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22年4月22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汇金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2年8月19日到2023年6月16日之间买入汇金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1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汇金股份***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